人去世后,仍需根据“编制”划分不同的待遇,这种现象让许多人感到费解,但它确实在现实中存在。同为在职多年的辛勤工作者,留给家属的最后一笔资金却因为身份的不同而有着天壤之别。那么,这种差距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?我们可以用三组数据来说明:
· 公务员:享受最高标准的“40个月”。病故后获得的抚恤金包括“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”。根据2025年的预测,假设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02元,月基本离退休费为5500元,则抚恤金总额超过33万元。而2025年第一季度,公务员家属的平均抚恤金为38.6万元。
· 事业编制人员:待遇为“20个月”的制度性差异。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为“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”,缺少公务员享有的“2倍人均可支配收入”这一部分。在同样的基本工资情况下,其抚恤金金额几乎减半。2025年第一季度,事业编家属的平均抚恤金为16.8万元。
· 企业退休人员:抚恤金与“工龄”和“社会平均工资”挂钩。其计算方式与个人工资的高低毫无关系。丧葬补助金则为逝者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。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为“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发放月数”(通常为9至24个月,领取养老金每年减少一个月)。以预计2025年山东的数据为例,拥有30年工龄并刚退休的企业员工,其抚恤金加上丧葬补助金总计约11.3万元,而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职工家属的平均获得仅为9.2万元。
同样是退休人士,公务员与事业编、企业职工之间的“身后钱”差异达到了四倍以上。有网友在政府留言平台上发问:“企业职工去世后只能拿到几个月的抚恤金,而事业单位和干部的抚恤金却能达到20多个月,这样悬殊的差距为何不应该被平等对待?”
这背后的差异源于怎样的原因?
· 制度根源:公务员的待遇由国家财政负担;而企业职工则依赖社会保险基金,强调的是集体保障。
· 计算基数的不同:体制内的抚恤金基于“基本离退休费”(不包括各类补贴),而企业的计算则基于“社会平均工资”,这与个人的收入高低无关。
· 身份的固化:待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入编档案,不同身份的人员按企业标准来申领。
在总结这一切后,我们可以看到,编制内外丧葬和抚恤金的巨大差距根植于长久以来的双轨制。尽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表示将“缩小差距”作为未来改革的方向,但对于成千上万的普通家庭而言,他们仍在期待一个更加公平的解决方案。人虽已逝,留下的却不应是因身份差异而导致的巨大不公。这笔“身后钱”,理应是对逝者的最终尊重,也是对生者最公正的安慰。